編制評價報告應符合以下規定: 評價報告內容應,條理應清楚,數據應完整,提出建議應可行,評價結論應客觀公正;文字應簡潔、準確,論點應明確,利于閱讀和審查。評價報告的主要內容應包括:評價對象的基本情況、評價范圍和評價重點、安全評價結果及安全管理水平、安全對策意見和建議,施工現場問題照片以及明確整改時限。安全評價報告宜采用紙質載體,輔助采用電子載體
作為開頭對有關問題進行考慮,從進料開始沿著流程直到工藝過程結束。任何與工藝有關的問題,即使它與之不太相關也可以提出加以討論。故障假設分析結果將找出暗含在分析組所提出的問題和爭論中的可能事故情況。這些問題和爭論常常指出了故障發生的原因。通常要將所有的問題記錄下來,然后進行分類。分析準備:①人員組成。進行該分析應由2~3名人員組成小組。要求成員要熟悉生產工藝,有評價危險經驗。②確定分析目標。首先要考慮的是取什么樣的結果作為目標,目標又可以進一步加以限定。目標確定后就要確定分析哪些系統。在分析某一系統時應注意與其他系統的相互作用,避免遺漏掉危險因素。③資料準備。進行分析時,
適用范圍:該方法是指數評價法的一種,指數的采用使得系統結構復雜、用概率難以表述其危險性單元的評價有了一個可行的方法。這類方法操作簡單,是2012年以來應用較多的評價方法之一。指數的采用,避免了事故概率及其后果難以確定的困難。評價指數值同時含有事故頻率和事故后果兩個方面的因數。評價單元的確定“單元”是裝置的—個獨立部分,而不是與裝置在一起的其余部分,如有一定間距、擋火墻、防護堤等隔開的裝置的一部分設施,也可作為單元。在選擇裝置的部分作為單元時,要注意鄰近的其他單元的特征及是否存在有不同的特別工藝和有危險性物質的區域。